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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陕西省资产评估行业第一届优秀资产评估机构、优秀资产评估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评协[2021]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11
实施时间: 2021-1-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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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优秀资产评估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开展“陕西省资产评估行业第一届优秀资产评估机构、优秀资产评估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接受业内外的监督。
  二、评选范围
  在本省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在本省执业的专职资产评估师,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可以参评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和省优秀资产评估师。外省(市)资产评估机构在本省设立的分公司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可以参评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
  本省资产评估机构在省内设立的分公司不参加优秀资产评估机构评选,其资产评估师纳入总公司统筹确定。
  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的资产评估机构在本次评选时未满5年,但原先参与合并的任何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资产评估公司执业许可证书的,且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可以参评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办法》规定参评条件的。
  (二)本次对《办法》中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规模化”要求为:2016-2020年度,年平均资产评估收入500万元以上(不含房地产、土地、矿业权评估收入)。
  (三)本次对《办法》中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的“具有实施大型资产评估项目的成功经验”要求为:2016-2020年度,承接组织实施过账面值5000万元以上资产评估项目。
  自2015年12月31日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评选:
  1、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产评估师因违法违规被司法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罚,以及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的。
  2、资产评估机构管理人员中存在两次或两次以上被司法部门、公安部门处罚,或受到执业相关的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党纪处分的,该机构不参与优秀资产评估机构评选。
  3、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产评估师被投诉或者涉嫌违法违纪,尚未结案的。
  4、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产评估师未按《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履行会员义务的。
  5、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产评估师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损害行业声誉的。
  6、资产评估机构分公司或分公司资产评估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四、评选数额
  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优秀资产评估师评选按5%的比例控制,拟评选不超过5家优秀资产评估机构、不超过45名优秀资产评估师。
  五、评选程序
  评优活动按照“推荐、申报、审核、公示、评议、决定、表彰”的程序进行。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推荐、申报工作;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陕评协”)秘书处负责审核、公示、表彰工作;陕评协常务理事负责审议决定工作。
  (一)申报。参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自行申报。各资产评估机构要广泛酝酿和民主讨论,按不超过本机构执业资产评估师总数的10%推选出优秀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并组织统一申报。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
  (二)审核、公示。陕评协秘书处按照标准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陕评协官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议。评议分为专家评议、常务理事评议和社会公众评议。陕评协秘书处将公示没有异议的候选机构和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专家评议:陕评协专业技术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委员负责对申报优秀资产评估师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打分。占优秀个人权重的30%。
  常务理事评议:常务理事负责对申报的优秀资产评估机构和优秀资产评估师进行评议打分。分别占优秀机构、优秀个人权重的60%、40%。
  社会公众投票:将申报优秀资产评估机构和优秀资产评估师名单向社会公开,由社会公众投票,并将投票数量折算为分数。分别占优秀机构、优秀个人权重的40%、30%。
  (四)决定、表彰。陕评协秘书处按综合得分从多到少顺序确定获奖名单,向社会公布,并给予表彰。
  六、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1、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2、主要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3、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
  4、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5、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证明材料。
  6、自2015年12月31日以来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说明。
  7、自2015年12月31日以来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
  8、质量跟踪考核、反馈制度。
  9、自2015年12月31日以来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师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的记录;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记录及档案。
  10、资产评估业务创新、拓展情况。
  11、青年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机制及具体实施情况说明材料。
  12、资产评估机构文化建设开展情况及说明材料。
  13、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参政议政的证明材料。
  14、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省优秀资产评估师应提交的材料
  1、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师申报表(见附件2)。
  2、主要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反映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取得的突出成绩,2000字以内)。
  3、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师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4、资产评估师登记卡复印件。
  5、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文件。
  6、发表的论文期刊复印件(期刊封面及论文),研究课题参与证明材料等
  7、2016-2020年度承接组织实施的大型资产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七、评选要求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各常务理事对此次评选要高度重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真正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资产评估机构和优秀资产评估师,展示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优秀资产评估师推荐工作,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陕评协,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请同时报送指定邮箱。
  (三)参加评选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提交的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提交陕评协参加评选,一份存机构备案。逾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鑫
  联系电话:029-68936475
  邮    箱:3139478570@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四府街41号518室
  邮    编:710002
  附件:
  1、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申报表
  2、陕西省优秀资产师评估申报表
  3、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申报承诺书
  4、陕西省优秀资产师评估申报承诺书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2: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师申报表.docx    
附件3: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机构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4:陕西省优秀资产评估师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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