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会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评协[2021]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13
实施时间: 2021-1-1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0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珠海市评估协会、佛山市资产评估协会、东莞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0〕56号)要求,现就报送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会计报表的报送
  2020年度会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及相关使用说明书、讲解视频于2021年1月11上网,请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链接,可以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
  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开通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务必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会计报表数据的填录与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各机构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填录提交会计报表数据,保证填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网上填录完成后,各机构填写《申报情况表》(附件2),并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邮箱czt_pgxhzhb@gd.gov.cn。
  (二)纸质报送:在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报表录入并提交成功后,请各机构导出打印纸质会计套表(一式一份,包括报表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省评协。纸质会计套表每一页表格均须加盖机构公章(其中封面须填写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须手写签名,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其中,珠海、佛山、东莞三市机构分别将报表报送至所在市评协,由市评协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评协。
  二、2021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
  2021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为依托,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请各机构将会费于2021年3月10日前汇款至省评协银行账户;珠海、佛山、东莞三市机构会费于2021年3月5日前分别由所在市评协代收,市评协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代收会费统一汇款至省评协银行账户。
  省评协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银行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
  三、其他事项
  (一)行业财务报表中需要填列的会计报表数据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模块中机构会员数据来源为2020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单位会员模块”;模块中执业会员数据来源为2020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
  (二)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各机构的管理员账户中默认存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省评协审批机构管理员,机构管理员对本机构财务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和赋权。请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期保质完成本项工作。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评协反映。
  (三)关于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中的“编表说明”填写以下内容:1.机构简要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通过备案取得资产评估资质时间,机构人员构成情况等内容;2.机构2020年收入情况及交纳2021年度会费情况(包括交纳单位会员会费及个人执业会员会费金额等);3.机构认为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编表说明”页下方“经审计财务报表”是指上传提供机构2020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纳税申报表”是指上传提供机构已向税务部门申报的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则上首选提交审计报告,如公司确未做审计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上传提供纳税申报表。上传提交的材料为加盖机构公章的扫描版本(PDF版)。
  (四)2020年新增资产评估资质并完成登记备案的具有多种评估资质的机构以取得资产评估资质备案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机构业务总收入计交单位会员会费,并提供相应收入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1.省评协相关联系方式:
  综合部(财务)联系人:毛文婷,020-83176527;
  省评协系统管理员:肖若谷,020-83176518。
  省评协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6楼。
  邮政编码:510030。
  2.中评协相关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初明明:13051653113
  邱凯旋:18515423171
  石如梁:13716265433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申报情况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13日

相关附件:
2.申报情况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 京财企一[2001] 2002/1/1
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关于报送2011年度会计报表和交 深评协[2012]1号 2012/2/6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6年度会费缴纳及2015年 闽注会协[2016] 2016/1/15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和编报2015年 陕会协[2016]4号 2016/1/15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4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年度 沪评协[2014]13 2014/12/19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会计报表及交纳20 深注协秘字[201 2014/1/20
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1年度会计报表及缴 内评协[2011]52 2011/12/15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缴纳2012年度会费 京会协[2012]5号 2012/1/13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14 云评协[2013]70 2013/12/30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4年度会费缴纳及2013年 苏会协[2013]15 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