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综合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发[202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1-1-7
实施时间: 2021-1-7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2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本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外 汇 局
  2021年1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 汇发[2022]16号 2022/5/30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2016/4/29
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 银发[2020]64号 20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