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深交所 > 发行上市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0]1292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12-31
实施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发行上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新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确保新规顺利施行,作出以下具体安排:
  一、新规第10.3.1条新增的第四项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第10.5.2条新增的第四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以2020年作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
  二、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中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实际已触及新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判断公司是否触及新规第9.4条新增的第四项、第六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时,以2020年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年至2020年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除前述规定外,新规其他实施安排仍按照本所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500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则的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则的修订说明.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就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020/5/22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 证监会公告[201 2010/6/29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深证上[2025]39 2025/4/25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 深证上[2021]20 2021/1/7
关于就《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 2018/3/30
关于做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技术准备的通知 2020/4/29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15/11/6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 深证上[2022]16 2022/1/7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0/6/12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深证会[2023]52 20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