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其他行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0]7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12-31
实施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877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提高会计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会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心,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会计管理法治化、制度化建设为手段,以全面理顺会计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实现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坚持会计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定位,聚焦经济发展战略,聚焦财税改革重点,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增强会计管理服务效能。
  2.坚持强化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依法推进会计改革,强化会计监督,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坚持创新引领。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进行会计管理探索和创新,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消除体制障碍,破解工作难题,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4.坚持科学管理。坚持会计工作政府管理,健全会计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管理效能,实现全省会计管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总体目标。会计管理工作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会计管理工作定位更加清晰,会计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会计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能配置完善,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健全,会计管理职能、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会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显著提高。
  二、推动会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提升会计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 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积极开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修订调研工作,做好法规修订前期准备。加强新时代会计管理政策法制化研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提升会计管理水平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健全法规配套制度,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明确实施主体和执行措施,确保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五) 加强会计法治教育。开展普法宣传,建立年度普法工作机制,将会计法治宣传日常化、制度化,提高全社会会计法治意识。探索开展会计法规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定期对会计法规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估论证。编制会计法治建设案例集,发挥会计违法违规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六) 强化会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强化政府监督工作力度,加强财政、审计、税务、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会计监督协调配合,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权限,明确财政部门内部会计监督职责分工,加强财政部门会计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会计工作日常监督,探索采用出具管理建议书、警示函、约谈等监督手段,提升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加强会计标准体系宣传贯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七)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任用会计人员落实回避制度,指导各单位完善会计工作交接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研究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评价,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单位加大日常监督力度。
  (八) 扎实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落实落地。积极推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加强培训,对执行情况加强跟踪调研,及时解决实务中的问题。重视预算管理一体化形势下政府会计核算功能的应用,加强会计、财务、预算、资产、负债、绩效等相关政策的协调。抓好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建立联系点制度,对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加强指导。
  (九) 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跟踪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推动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按照内控建设要求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着眼于帮助单位切实提升管理水平,调动各单位加强内控建设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大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十) 加强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积极谋划新时代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经济发展战略和财政改革任务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未开展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市,应加强政策研究,2023年之前启动本市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或类似培训项目。加强对会计人才的考核评价,注重评价实际工作业绩和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对本区域内高层次会计人才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组建“财会人才智库”,在财政政策制定出台、贯彻执行、效果反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人才培养密切财政部门与各单位的联系。
  (十一) 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中央、省职称改革有关精神,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对提高会计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初、中、高级会计人员结构。深入推进高级会计师社会化评审改革,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优化会计职称申报程序,简化申报手续。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细化、完善报名审核标准,改进考试报名系统,在部分市开展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试点。
  (十二) 全面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财政部门应积极适应会计行业发展新形势,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构建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分级管理会计人员的模式,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会计人员范围,建立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制度,重点摸清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重点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基本情况,夯实会计人员“家底”。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理顺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全省统一的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加强对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五、规范会计中介机构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 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在行政许可、备案事项中坚持和优化网上业务办理的同时,为特殊群体开通线下寄送办理服务,大力推行“零见面”审批。推进资产评估行业放权改革,将行政管理权有序下放至市级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对下指导,确保市级财政部门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依法打击“挂证”行为。指导执业机构提高风险意识,严守执业纪律,慎重承接司法鉴定业务。加大对执业机构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全面净化行业执业环境。
  (十四) 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财政部门是代理记账行业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行业监管责任。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权已划转行政审批机构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主动与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严格落实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联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做好行业协会备案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对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其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十五) 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省、市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财党〔2020〕89号)要求,全面加强对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领导行业党组织压实党建责任,落实党建任务。省行业党委切实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加强对省级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市级行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理顺财政部门内部行业党建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完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执业机构党员法治教育、诚信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等。
  六、加强会计管理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六) 明确会计管理职责定位。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应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省级财政部门重点加强工作调研,及时掌握全省会计行业发展现状,密切跟踪、研究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在会计法治建设、会计标准体系建设、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会计服务市场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市级财政部门重点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制定本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和行业党建工作。县级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区县、乡镇两级加强会计核算,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在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组织会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
  (十七) 提升会计管理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财政部门应科学设置会计管理机构,选派工作有思路、干事有劲头、管理有办法、执行有力度的干部充实到会计管理队伍中来。会计管理人员要主动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研究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的本领。建立全省会计综合服务平台,对各类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进行整合、优化,实现数据共享,逐步推动会计管理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方便社会查询、监督。实施会计业务办理流程再造,编制内部管理手册,对外提供服务指南,明确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七、加强组织保障,确保会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八) 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会计管理工作,财政工作与会计工作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任务调度,确保会计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高校等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会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九) 推动贯彻落实。市、县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会计管理机构要提高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发挥主动性,不等不靠,聚焦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短板,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十) 强化工作督导。省、市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会计管理工作督导制度,省财政厅每年选择部分市督导会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市财政局相应建立对县(市、区)会计管理工作督导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十一) 加强宣传引导。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会计工作、会计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对会计管理工作的支持。引导部门、单位、会计中介机构和广大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为全面加强和改进会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 豫财办[2012]7号 2012/2/2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管理工作年度考评暂行 鲁财会[2011]40 2011/6/7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局2018年会计管理及行政 津财会[2018]21 2018/2/22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会 2002/11/10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青岛市会计管理工作要点》 青财会[2015]5号 2015/3/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 青政办[2016]22 2016/12/23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会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财会[2008]65 2008/6/20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局2015年会计管理工作要 津财会[2015]15 2015/2/13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 津财会[2023]2号 2023/2/16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鄂财会发[2009] 200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