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18
实施时间: 2020-11-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41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应当区分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其他房地产三种类型。预征率如下:

类    型

预征率

普通住房

2%

非普通住房

3%

其他房地产

 

地下室、车位(库)等附属设施

2%

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其他房地产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但应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二、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算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税额:
  土地增值税预征税额=(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额)×预征率。
  三、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一)销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核定征收率如下:
  1.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2.普通住房,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3.非普通住房,核定征收率不低于6%;
  4.别墅,核定征收率不低于7%;
  5.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其他房地产,核定征收率不低于6%;
  6.地下室、车位(库)等附属设施,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对特殊情况,也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契税缴纳资料以及参照同时期、同地段土地历史成交价格或当年政府发布的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确定土地价格,测算核定征收率。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 国家税务总局舟 2020/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 赣国税函[2004] 2004/9/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分 青海省国家税务 2015/1/1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土地增值 国家税务总局成 2023/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 山西省国家税务 2011/4/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鲁国税函[2010] 2010/7/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 川国税函[2014] 2015/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2/7/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 苏国税函[2011] 2011/7/12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 陕西省地方税务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