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股票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0]98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0-12-25
实施时间: 2020-12-25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相关市场参与人:
  为配合在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关于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未有收入等情形的风险提示;同时,根据前期《证券法》修订情况及香港市场交易机制优化,相应调整及新增相关风险提示。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0年修订)》(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2020年12月28日起实施。
  证券公司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更新《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对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充分告知有关风险,并要求其签署包含修订后必备条款的风险揭示书;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通过短信、电话或系统提示等适当方式,向投资者充分告知修订后《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新增提示的相关风险,并留存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0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0年修订).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相关事项的通知 深证上[2023]42 2023/1/19
关于发布《结算银行港股通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2023/4/21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2023/4/24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上证发[2024]12 2024/9/9
关于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股票调入相关安排的通知 上证发[2018]51 2018/7/14
关于发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结算业务指南》 2016/10/12
关于发布《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和《港股通交易风险 上证发[2014]61 2014/9/26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港股通 2015/3/17
关于就《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 》公 深证会[2016]25 20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