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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企业赞助增值税政策的企业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0-11-14
实施时间: 2020-11-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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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本公告附件所列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三条第(二)项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6号)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政策。
  附件: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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