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新增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0-26
实施时间: 2020-10-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4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居民两险”),经贵州省税务局与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协作,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已实现城乡居民两险缴纳相关功能,现将相关缴费渠道和办税指南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贵安新区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人,可通过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APP(贵发E普惠通客户端)和贵安新区社保费缴费码,办理缴费业务。
  二、通过营业网点缴纳
  (一)个人自行缴纳
  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可办理的城乡居民两险缴纳业务包括:
  1.本年度城乡居民两险缴纳;
  2.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
  已在贵安新区社保、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个人,可就近选择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上述缴费业务。
  (二)村(居、社区)等代办人员集中代收申报缴纳
  村(居、社区等)指定的代办人员完成代收工作后,可携费款和纸质版《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附件1),到相关营业网点,逐户代办费款缴纳。
  (三)银行营业网点地址
  详见《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地址清单》(附件2)。
  三、手机银行APP缴纳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个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贵发E普惠通客户端”,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两险(非特殊缴费人)。
  本通告所称“特殊缴费人”,是指重残低保人员、精准扶贫人员、失地农民等涉及相关部门资助的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人。
  四、扫码缴费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个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规定步骤进行相关验证后查询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两险(非特殊缴费人)。


  五、办事指南
  缴费人通过上述缴费渠道办理城乡居民两险缴纳的流程详见《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城乡居民两险缴纳办事指南》(附件3)。
  六、其他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人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客服电话0851-88501666。
  特此通告。
  附件:
  1.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地址清单
  3.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城乡居民两险缴纳办事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1.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xls    
2.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地址清单.xls    
3.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城乡居民两险缴纳办事指南.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 2019/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1-8月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 苏地税函[2010] 2010/9/10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文书式样的 渝地税发[2013] 2013/6/6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 国家税务总局安 2023/11/25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 国家税务总局新 2020/12/31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苏州地方税务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 2013/1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继续阶段性 沪人社规[2020] 2020/5/1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 云人社发[2020] 2020/7/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资料要求的 2017/6/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缴费年 厦地税发[2010] 2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