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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取消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CA登录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20
实施时间: 2020-1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05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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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从2020年1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将取消CA的登录方式,继续保留普通登录的“密码+短信动态验证码”和“密码+扫码面部识别”两种免费登录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11月1日后,电子税务局将不再支持CA方式进行登录,请原使用CA证书登录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提前完成以下相应准备工作,及时使用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确认登录是否正常、各项日常办税功能是否遗漏,以避免影响电子税务局正常业务操作:
  1、办税人员须使用本人身份证件、手机号码注册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如果您还没有以本人身份证件注册电子税务局账号,必须首先注册用户并完成实名认证。
  2、办税人员须完成企业办税授权关系绑定。如果您办理的是企业业务,请确保已经将您的个人电子税务局账号与相关企业进行办税授权关系绑定。
  3、确保您的实名手机号码未发生变更。如果您的手机号码已经发生变更,将会影响您接收短信验证码,请及时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变更。
  二、普通登录方式下,通过输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登录密码验证企业身份,验证通过后,选择登录人员对应的办税人身份,通过“个人密码+动态短信验证码”或“扫码面部识别”方式验证办税人员身份,然后进入电子税务局企业办税界面,完成企业登录操作。
  三、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上,为减少纳税人的操作环节,电子税务局提供了快捷登录方式。在同一页面上,办税人员输入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或用户名、登录密码,选择办事人员身份,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启动用户身份验证,实现对企业信息和办税人员信息的同步验证。
  四、完成企业登录后,电子税务局只允许办税人员办理该企业对应的涉税业务。如果办税人员需办理其他企业的涉税业务,必须将当前企业用户彻底退出,使用其他企业用户身份重新登录。
  五、从2020年11月1日起,原电子税务局服务电话0471-8942366不再提供服务,统一由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支持,如有疑问,请您及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流程09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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