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房地产交易增值税征免年限调整政策解读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9
实施时间: 2020-9-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94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一、调整后新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政策的具体内容?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具体为: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执行时间如何确定?
  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自2020年9月6日起执行,政策执行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时间为准。
  三、购买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 赣建房[2016]25 2016/11/1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穗府办函[2024] 2024/9/3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 闽建办[2022]4号 2022/4/13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 2017/3/16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 成府发[2016]17 2016/7/1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国 豫建[2014]119号 2014/9/3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 津政办发 [2016 2016/10/1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2024/3/14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部门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 武住更发[2025] 2025/4/3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 杭政办函[2016] 201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