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8-28
实施时间: 2020-8-2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7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高校: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2020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9月4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各高校应于9月4日至10月31日,通过厦门税务网站(http://xiamen.chinatax.gov.cn)/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当年新入学大学生的参保登记手续。各高校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参保登记后,应及时查核受理结果是否成功。
  二、申报缴费
  在校学生的缴费方式为“学校代缴”和“个人自缴”两种。各学校应将本校统一选择采用的缴费方式告知给学生,引导学生正确缴费。
  采用“学校代缴”的,各高校应于11月4日至25日,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新参保大学生的申报缴费手续。申报缴费前,务必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核对大学生医保的应缴账目,核对无误再进行申报缴费。采用“个人自缴”的,各高校应及时将参保学生的城乡医保缴费用户号通知学生或家长,并做好学生办理银行一卡通委托和缴费的跟踪管理工作。
  采用“个人自缴”的学生,除了采用银行一卡通委托扣费之外,还可以采用“银联在线缴费”、“健康账户代缴”和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缴费,具体流程参见附件《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新生参保)》。学生缴费后要关注银行卡或健康账户的扣费情况,确保费款成功缴纳。
  三、缴费标准
  2020年度每人每年36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附件: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新生参保)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8月28日

相关附件:
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新生参保).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 2011/7/20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湘政发[2016]14 2016/7/21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09/1/1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我省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城乡 国家税务总局贵 2020/4/2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 2021/1/27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 辽政办发[2024] 2024/8/9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2008/8/1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9]12 2019/7/24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冀医保规[2019] 2020/1/1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物价局 杭劳社医[2004] 20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