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20]3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7-31
实施时间: 2020-7-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6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精神,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我区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二)南宁市红十字会
  (三)柳州市红十字会
  (四)桂林市红十字会
  (五)钦州市红十字会
  (六)贵港市红十字会
  (七)梧州市红十字会
  (八)来宾市红十字会
  (九)贺州市红十字会
  (十)南宁市青秀区红十字会
  (十一)南宁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二、纳税人2019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9年度纳税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7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 皖国税函[2005] 2005/3/8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 琼财税[2013]23 2013/12/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 桂国税函[2001] 2001/12/10
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17/1/18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 苏财税[2014]38 2014/1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26 2014/9/16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 浙财税政[2019] 2019/4/1
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 鄂工发[2007]21 2007/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37 2014/10/27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确认深圳市红 深财法[2021]34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