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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启用业务管理系统及第三版防伪标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7-21
实施时间: 2020-7-2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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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为会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减少会员领取标识和开具证明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我会将自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业务管理系统及第三版防伪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
  业务管理系统包括:业务报告管理、证明管理两个模块:
  (一)业务报告管理,为第三版防伪标识系统。可单个录入或批量导入各类报告信息,线上生成第三版防伪标识——防伪标识信息页(应列装入报告扉页位置),信息页中包含防伪标识编码和二维码信息;通过防伪标识编码或二维码均能对报告信息进行查询。
  (二)证明管理包括:诚信证明、其他证明。证明中三年、五年类型的诚信证明,根据用途不同,上传招标文件等不同提示材料后,待协会审批后,线上打印。其余类型的证明,需上传招标文件等不同提示材料后,下载“自定义证明模板”,在模板中输入需要开具的内容,再将根据模板改好的证明上传,待协会审批后,线上打印。
  二、操作说明
  (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各会计师事务所用户名、初始密码已在“重庆注协第四届理事群”中发布。
  各会计师事务所登录后,应查询业务报告报备数量、证明数量是否为0,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渝会协〔2020〕39号)相关规定。
  1.事务所录入报备的报告信息需要修改的,30日内机构可自行修改1次;此外的修改,原则上应在报告出具日后3个月内,且应有合理理由,需提交经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或分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事务所公章的修改申请,申请中应注明申请修正报备信息的原因,待协会审批。
  2.事务所录入报备的报告,原则上不予作废。如事务所和委托人达成解除服务协议的,应提交双方签署的解除该项服务的证明及相关业务报告复印件;如为其他特殊理由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待协会审批。
  (二)业务报告管理部分栏目填报说明:
  1.“行业分类”参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2.“报告类型”、“业务类型”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8))》填写;专项审计、其他鉴证业务类型包括除报表审计外的审计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含:工程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价、财务收支审计、清产核资、司法鉴定、内部控制审计等。
  3.“报告类型”为专项审计、其他鉴证业务时,系统显示:资产总额、负债合计、营业收入、净利润、送审金额、审定金额6个指标,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不同报告类别经济指标选择适用的指标予以准确填写,仅当指标不适用时方能不填写。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均应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填报报告基本信息,并使用防伪标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咨询等非鉴证业务报告,建议可以在业务管理系统“审计报告管理”模块中,“报告类型”选择“管理咨询”或“其他”填报业务报告基本信息,使用防伪标识。,
  (三)业务报告、证明查询:
  1.登录“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或关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cqicpa),在“防伪标识查询”(/Search/#/QueryNum)中输入“防伪标识信息页”中防伪标识编码,可查询报告相关信息。为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业务数据采用录入数据验真的方式进行查询,录入正确后方能显示。
  2.扫描“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信息页”中二维码,可查询报告相关信息。
  3.扫描证明页中二维码,可查询证明相关信息。
  三、第二版防伪标识的清理及查询
  (1)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第二版防伪标识报备系统(/)中完成2020年8月1日前出具报告的报备工作,第二版防伪标识备案系统录入功能将于2020年9月1日关闭。
  (2)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二版纸质防伪标识进行清理:与监管部联系核对防伪标识使用情况,并将未使用的第二版防伪标识于2020年9月1日前交到监管部。
  (3)2020年8月1日前出具的报告查询方式:
  业务报告使用者可通过协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防伪标识查询”,点击下方“旧版系统”,在旧版系统中输入“防伪标识信息页”中防伪标识编码,查询业务报告报备的相关信息。
  四、其他事宜
  各机构在实际操作过程如遇问题,及时与协会联系。
  监管部联系人:蔡雪晴   67031028
  徐 畅  67031029
  办公室联系人:蒋朝建 63051031
  附件: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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