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定期定额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下调个体工商户定额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7-8
实施时间: 2020-7-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53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部署要求,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黑龙江省税务局决定下调个体工商户定额。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税款征收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核定月经营(所得)额统一下调90%。
  二、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下调定额工作,由黑龙江省税务局进行后台批量处理,纳税人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官网或黑龙江税务手机APP查询定额信息。网址:https://etax.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
  三、纳税定额调整的其他事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0年7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 浙国税征[2007] 2007/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 沪国税征[2006] 2006/10/19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 云地税征字[200 2007/7/11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十部门 鲁市监个字[201 2019/10/22
关于《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2014/5/12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 青地税发[2007] 2007/4/10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 陕财税[2022]13 2022/4/1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 长国税发[2011] 2011/7/1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 沈国税发[2004] 2004/1/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 青地税发[2006] 200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