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0]5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7-9
实施时间: 2020-7-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516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现对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免收2020年度本级会费的通知》(津注协〔2020〕17号),免收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0年度本级会费,即本级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含非执业会员会费)。
  二、中注协自2020年起连续3年(2020-2022年)减半收取本级会费。
  三、会费计算标准
  2020年继续执行2019年会费标准,即合并计算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19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缴纳会费。2020年具体应收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额参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2020年实缴中注协会费”栏)。
  四、会费收缴方式及时间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上述规定做好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务必于2020年8月20日前按要求上缴会费。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汇款方式缴纳会费,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小白楼支行
  账号:0302011309101002114
  五、注意事项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截止日期做好上缴会费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市注协联系,联系电话:23288500。
  2020年7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10年度会计 赣会协[2011]2号 2011/1/6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编报2016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20 2016/12/27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会员2023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 川评协[2023]6号 2023/1/31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2010年度会计报表及交纳20 深注协秘字[201 2011/1/17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送2010年度会计 赣会协[2011]1号 2011/1/4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 湘注协[2021]12 2021/5/13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减免2020年度会员会费等有关工 豫会协[2020]11 2020/3/17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严格执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苏税协发[2012] 2012/3/26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缴纳2009年度会费 京会协[2009]11 2009/1/16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交纳2009年度会费及汇总上报20 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