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耕地占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后相关政策衔接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3-10
实施时间: 2019-9-1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22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结合云南实际,现将耕地占用税政策衔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2019年9月1日以前经批准占地和未经批准但实际占地的,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规定的税收政策和适用税额标准确定征纳事项。
  二、自2019年9月1日起(含9月1日)经批准占地和未经批准但实际占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2019年7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规定的税收政策和适用税额标准确定征纳事项。
  三、经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多缴税款的、或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对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本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耕地占用税政策问答的通知》(云地税三字〔2008〕24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云地税三字〔2009〕13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规范耕地占用税、契税票证管理的通知》(云地税三字﹝2012﹞10号)涉及耕地占用税的内容,以及《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的通知》(云地税三〔2016〕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3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 桂地税发[2008] 2008/5/30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有关事项的 山东省地方税务 2016/1/1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区耕地占用税税 内财税[2008]1号 2008/1/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关于本 沪财发[2024]6号 2024/7/3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 黔地税发[2007] 2007/12/18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 国家税务总局山 2019/9/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 内地税字[2008] 2008/7/20
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1/15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致全省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一封 2019/8/25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沪地税地[2004] 2004/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