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6月重要提醒之一--登录体系升级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5-29
实施时间: 2020-5-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25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的要求,为保障纳税人网上办税安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将从2020年5月30日起调整为“基本登录”模式。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的新老用户们,请对号入座,看看登录模式调整后,您在操作上有什么变化?
  1、如果您是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含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
  登录流程: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原税号登录的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登录——选择您的办税人员身份、获取手机验证码——进入电子税务局
  温馨提示:如果您忘记原税号登录的企业密码,请联系您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他们可通过已实名绑定的手机重置企业密码。
  2、如果您是新实名认证的办税员
  请您联系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为您绑定企业并获取企业登录密码。绑定完成后,您需要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确认绑定”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可按照第1条“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指引,登录电子税务并办理业务。
  3、如果您是未实名的原税号登录的办税员:
  请您通过微信税务局(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选择“我要办”-“微信税务局”)尽快完成实名认证,并联系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为您绑定企业。绑定完成后,您需要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确认绑定”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可按照第1条“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指引,登录电子税务并办理业务。
  温馨提示:在2020年7月31日前,您可以点击企业登录界面的“原税号登录”按钮,继续使用原税号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并办理业务,2020年8月1日起将关闭原税号登录方式。
  4、如果您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
  您是电子税务局账号的管理员,需要负责企业登录密码和办税人员的管理,您可能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在市场监督局设立登记的新办企业,将在电子税务局自动开通账户。您应通过微信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选择“我要办”-“微信税务局”),以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绑定企业。
  获取初始密码或重置密码:新办企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成功后,通过企业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获取初始登录密码,然后按照第一条“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指引,登录电子税务局并办理业务。
  绑定办税员: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企业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管理”添加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
  5、如果您是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
  登录流程:自然人登录——输入手机号、实名注册密码、图片验证码、短信验证码——登录
  温馨提示:按照总局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业务在总局ITS系统中办理(Web登录地址为:etax.chinatax.gov.cn)。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登录后,可以办理车购税申报、证明开具、三方协议等深圳本地业务。
  6、如果您是深圳本地的纳税人,需要办理跨行政区划的涉税事项
  登录流程: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原税号登录的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登录——选择您的办税人员身份、获取手机动态码——登录——选择跨税源户身份——选择跨区经营项目所在主管税务机关——进入电子税务局。
  温馨提示:在2020年7月31日前,您可以点击企业登录界面的“原税号登录”按钮,继续使用原税号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并办理业务,2020年8月1日起将关闭原税号登录方式。
  7、如果您是外地来深的纳税人
  登录流程: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原税号登录的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登录——选择您的办税人员身份、获取手机动态码——登录——选择报验户身份——选择经营项目所在主管税务机关——进入电子税务局。
  温馨提示:在2020年7月31日前,您可以点击企业登录界面的“原税号登录”按钮,继续使用原税号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并办理业务,2020年8月1日起将关闭原税号登录方式。
  8、如果您是涉税中介机构代理人员:
  登录流程:代理登录——输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代理机构的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登录——选择您的代理人员身份、获取手机动态码——登录——选择被代理的企业、输入授权密码——进入电子税务局

相关附件: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基本登录模式操作手册.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 2018/11/20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技术服务热线号 2024/6/1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电子税务局20 2022/1/5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编发《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 2020/3/18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国庆假日期间电子税务局有 2022/9/21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 2020/11/10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的通告 2018/11/19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税务数字账 2022/12/30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广“桂税e点通”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2/10/28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通电子税务局咨询服务电 201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