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我区部分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建议草案》[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5-21
实施时间: 2020-5-2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130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所附《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税目(海盐除外),具体适用税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部分矿产资源税税目税率表》(附件)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所附《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资源税的税目,具体计征方式如下:
  (一)石灰岩、砂石、矿泉水实行从价计征。
  (二)地热、天然卤水、其他粘土(铸型用粘土、砖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温材料用粘土)实行从量计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可向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提出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申请,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提出具体意见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所称因意外事故原因遭受重大损失,不包括纳税人因责任事故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二)纳税人开采伴生矿,由县级(含)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文件,减征伴生矿20%的资源税。
  (三)纳税人开采尾矿,由县级(含)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文件,减征尾矿20%的资源税。
  提取铁精矿后含稀土氧化物(REO)的矿浆或尾矿,视同轻稀土原矿,不属于本款所称尾矿范围。
  纳税人享受本条(二)、(三)两款规定的减税政策,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部分矿产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相关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部分矿产资源税税目税率表.xls    
关于我区部分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建议草案.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深入 湘政办发[2023] 2023/10/8
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6]178号 2016/11/2
矿产资源法 主席令14届第36 2025/7/1
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 法发[2022]19号 2022/7/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 桂地税发[2010] 2009/1/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下”充填开采 甘肃省地方税务 2017/8/3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销售多孔粒状硝酸铵产品缴纳增 晋国税发[2003] 2003/6/11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外矿产 渝国土房管发[2 2012/10/1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加 鲁自然资字[202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