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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20]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5-21
实施时间: 2020-5-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222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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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
  众团体名单(第二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二批)
  1、天津市红桥区红十字会
  2、天津市西青区红十字会
  3、天津市河北区红十字会
  4、天津市静海区红十字会
  5、天津市滨海新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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