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四平市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体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20]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4-20
实施时间: 2020-4-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5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1.四平市红十字会
  2.双辽市红十字会
  3.梨树县红十字会
  4.伊通满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5.长岭县红十字会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沈阳市企事业单位通讯费税前扣除标 沈国税函[2004] 2004/11/30
河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 冀财税[2021]18 2021/6/11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川省地方税务 2012/1/1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长春市朝 吉财公告[2023] 2023/1/1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渝国税发[2000] 2000/9/19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民政厅关于 海南省财政厅公 2023/9/25
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民政局关于 2022/4/2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 粤国税函[2004] 2004/11/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广告费、 云国税函[2003] 2003/11/27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对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202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