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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20]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4-29
实施时间: 2020-4-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41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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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一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一批)
  1、天津市南开区红十字会
  2、天津市河西区红十字会
  3、天津市津南区红十字会
  4、天津市宝坻区红十字会
  5、天津市武清区红十字会
  6、天津市蓟州区红十字会
  7、天津市宁河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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