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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商务[2020]16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4-27
实施时间: 2020-5-1
失效时间: 2020-6-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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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财政、公安、税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降低疫情不利影响,发挥汽车消费“顶梁柱”作用,促进我市消费稳步增长,决定结合重庆市实际,出台财政补助政策,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助适用时间。
  2020年5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期间。
  (二)补助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 重庆号牌的自然人车主。
  2. 2020年4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内售卖转移或者报废注销了旧乘用车。
  3. 2020年5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国六”排放标准的乘用车新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缴纳新购乘用车相关税收、完善新购乘用车上户手续。
  4. 前2.5万名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5. 售卖旧乘用车的时间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报废旧乘用车的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乘用车的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6. 售卖或者报废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须与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为同一人。
  (三)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1.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助材料的相关要求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每辆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兑现发放。
  2. 每售卖转移或者报废注销1辆旧乘用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乘用车。
  二、申报补助材料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于2020年5月1日0时至2020年7月31日24时期间,通过市商务委公众信息网登录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名额满2.5万名或者申报期满截止。
  (一)填报《重庆市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电子档。
  (二)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三)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四)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五)售卖转移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办理转移登记后的新《机动车行驶证》照片;报废注销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照片、《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照片。
  三、申报补助程序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对象,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发放补助资金。
  (三)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四、补助资金发放及使用流程
  (一)为放大财政补助资金促消费效应,补助资金以额度为50-500元的电子消费券包形式发放。
  (二)申报对象收到电子消费券包后,可在重庆市支持该电子消费券的商户门店使用,单次限用一张消费券,不限使用次数,每次不找零,限于2020年10月31日24时前用完。
  五、配套支持政策
  2020年5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期间,市内有关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车主可提供首付2成、长达5年、低利率的分期购车服务。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商务、财政、公安、税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我市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更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本次活动开展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市商务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活动的执行情况。
  联系人:市商务委 陈梦鹤 62662701
  市财政局 柘秋月 67575321
  市公安局 彭明刚 63753535
  市税务局 肖 强 67572619
  附件:重庆市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补助资金申报表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重庆市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补助资金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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