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2-16
实施时间: 2019-12-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3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二批)名单:
  厦门市慈善总会
  厦门市思明区慈善会
  厦门市湖里区慈善会
  厦门市湖里区老年福利协会
  厦门市集美区慈善会
  厦门市海沧区石室禅院慈善会
  厦门市同安区慈善会
  厦门市同安区同心慈善会
  厦门市同安梵天厚学慈善会
  厦门市翔安区慈善会
  厦门市海沧区慈善会
  厦门鸿山慈善会
  厦门市爱一家慈善基金会
  厦门市捌玖家政人员关爱基金会
  厦门市百江慈善基金会
  厦门恩斯特慈善基金会
  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厦门市海峡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厦门市海峡文化艺术品保护基金会
  厦门海峡研究院发展基金会
  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厦门市泉水慈善基金会
  厦门仁爱医疗基金会
  厦门外国语学校教育基金会
  厦门市翔业爱心基金会
  厦门市禹洲公益基金会
  厦门市圆梦扶贫基金会
  厦门市致诚信用大数据基金会
  厦门广济慈善基金会
  厦门市春水爱心慈善基金会
  厦门大博医疗慈善基金会
  厦门市第九中学教育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8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8年度纳税申报表。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202 2024/12/16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 赣国税函[2007] 2007/4/6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上海市财政局上 2017/3/20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 广东省财政厅国 2024/1/3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民 津财税政[2011] 2011/6/13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 2018/1/1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住房 2012/6/21
深圳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转发财政 深财法[2009]4号 2009/4/8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 国家税务总局新 2021/5/6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 黔财税[2020]4号 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