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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0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0-3-13
实施时间: 2020-3-13
法规类型: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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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0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19〕 号)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报表
  2019年12月31日前经我省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请于4月30日前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称中评协)网站“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填报“2019年度财务信息”。
  “2019年度财务信息”填报机构可选择提供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通过“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编表说明”内“经审计财务报表”或“相关纳税申报表”上传电子版,系统支持PDF、JPEG格式上传。
  二、2020年度会员会费交纳
  为助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政府“过紧日子”和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资产评估行业共渡难关,经省评协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通信)会议通过,免收2020年省本级团体会员会费及执业会员会费(应缴中评协团体会员和执业会员会费,将按中评协相关会费政策要求由省评协代收代缴),具体如下:
  (一)评估机构团体会员会费
  1.“2019年度财务报表”提交成功,系统显示会费金额不作为实际缴交会费标准,各评估机构需经省评协审核确认减免额度后,以省评协公布的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2.2019年2月-12月期间备案成立的评估机构也应填报“2019年度财务报表”,但可通过“会费交纳”申请“会费变更”,以备案公告当月至2019年12月的收入总和填报评估收入,并上传申请说明(附件1)提交协会审核,审核通过以省评协公布的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二)执业会员会费
  同上,以省评协公布的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三)会费交纳
  各评估机构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会员会费汇至协会指定账户,并将会费转账凭证和会员会费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图片发送至协会。
  账户名称: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帐号:117050152200019729
  三、会计报表和会费核查
  1.对于逾期未上报或报送会计报表不真实、不完整的资产评估机构,我会将暂缓受理年检;
  2.对虚报、瞒报业务收入的资产评估机构,将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并记入会员诚信档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  亮
  联系电话:0591-87097022
  附件:
  1.关于申请调整机构评估收入总和的说明
  2.会员会费汇总表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3月13日

相关附件:
闽评协[2020]5号附件.doc    
2019年报表报送和会费缴纳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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