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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免收2020年度本级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0]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3-26
实施时间: 2020-3-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5818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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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0年3月21-22日召开了四届二次理事会(通讯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相关决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指引,助力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帮助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决定免收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0年度本级会费,即本级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含非执业会员会费)。
  二、另外应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会费部分,将按其出台的会费规定,再由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执行(代收代缴)。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真正体现责任担当,切实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切实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保持本单位人员稳定和业务稳定。按照各级政府部门有关防疫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复工需要,建议对于免收的会费,应该优先用于复工防疫物资的经费保障,尽力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发放等工作,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贡献。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26日

修正:

本文文号与《关于做好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19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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