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地址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3-23
实施时间: 2020-3-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56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事项,在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受理本市纳税人邮寄申报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40号;收件人:大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16011。
  纳税人邮寄申报时,填报申报表并准备好相应的资料信息,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寄送至邮寄申报受理机关。请务必清晰、准确、完整地在申报表填写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如果您填写的申报信息有误或者提供资料不全,税务机关会联系您补正后重新邮寄。
  如果您对年度汇算邮寄申报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您也可通过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更加高效便捷地办理申报。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 国家税务总局山 2020/3/19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 2020/3/18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受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21/3/17
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 2020/4/8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受理2021年度个人所 2022/3/9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 2024/2/27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 国家税务总局海 2020/3/25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 2023/2/27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