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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停止使用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备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3-2
实施时间: 2020-3-3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754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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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17年,财政部发布实施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行业管理的法律依据发生了变化。同时,随着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行业法律环境不断向好,现有的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已不适应当前行业管理要求。鉴于以上情况,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3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停止使用“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备系统”。
  省注协报备系统停用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要求,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业务信息。同时,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必于2020年3月底前,在省注协报备系统中自行导出本所自业务报备以来所有报备数据,留存备份,避免数据丢失或遗漏。二是要切实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报告签发流程,严格做好逐级复核,严格做好业务报告签字签章、工作底稿档案管理及客户服务管理工作,做到业务报告标准不变、质量不减。
  河北省注协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获取相关业务数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减轻会员负担,力求管理与服务并重。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此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河北省注协联系,联系电话:0311—83939360,83939390。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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