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证券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3-3
实施时间: 2020-3-3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就新《证券法》涉及取消、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新《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见附件)。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再受理行政相对人提起的新《证券法》取消的证券公司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项目取消或调整的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按照附件中确定的方式执行。财务顾问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取消,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具体以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三、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施事后登记管理,具体方案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执行。
  四、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中国证监会将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2020年3月3日

相关附件:
新《证券法》取消或调整的证券公司相关行政审批项目.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修订发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2] 2022/9/2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 渝地税发[2007] 2007/8/2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 闽地税发[2007] 2007/7/23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的决定 中证协发[2024] 2024/6/12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2] 2022/12/2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取消发票管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 穗地税发[2007] 2007/11/26
关于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0/3/6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鄂政发[2013]48 2013/10/22
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 财会[2013]26号 2013/12/27
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3]27号 201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