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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延长一个月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28
实施时间: 2020-2-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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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自2月5日起至2月29日止,向全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免费寄递纸质空白发票服务。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非接触式”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安全,方便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申领增值税发票,将全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延长一个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续免时间2020年3月1日0点起至2020年3月31日24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或“新疆税务”APP办理纸质空白发票申领,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寄递,免收邮寄费用。
  建议广大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新疆税务”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涉税事宜,申领纸质空白发票请优先选择“网上申领,邮政寄递”方式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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