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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川财税[2020]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3
实施时间: 2020-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50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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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现将经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四批)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
  2.四川电力医院
  3.四川省村社发展促进会
  4.四川省华西天使医疗救助基金会
  5.四川省教育基金会
  6.四川省金融科技学会
  7.四川省人民防空协会
  8.四川省卫生经济学会
  9.四川省消防协会
  10.四川省心理卫生协会
  11.四川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
  12.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13.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4.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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