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医保函[2020]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12
实施时间: 2020-2-12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4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确保广大缴费人、办税人员、代收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安全,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早于2020年3月31日的统筹区,集中缴费截止日期由2020年2月29日统一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二、鼓励缴费人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为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集中或上门征收、银行柜面征收,鼓励缴费人通过湘税社保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省税务局已对相关涉税、涉费事项“非接触式”办理途径向社会进行了提示(详见省税务局网站http://hunan.chinatax.gov.cn/)。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 京医保发[2021] 2021/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渝府发[2016]43 2017/1/1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湘政发[2016]14 2016/7/21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 杭劳社医[2009] 2010/1/1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 2023/8/31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开 津医保局发[202 2023/9/15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 2013/9/1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 2021/8/26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 沈劳社发[2007] 2007/4/11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 厦人社[2012]15 20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