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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20]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16
实施时间: 2020-2-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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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2019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6日
  附件
  2019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1、天津市鹤童老年公益基金会
  2、天津市南开中学教育基金会
  3、天津市赵以成医学科学基金会
  4、天津市慈举教育基金会
  5、天津市和平区慈善协会
  6、天津市东丽区慈善协会
  7、天津市宁河区慈善协会
  8、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9、天津市华夏器官移植救助基金会
  10、天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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