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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14
实施时间: 2020-2-14
失效时间: 2020-2-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28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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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决定,为全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免费寄递纸质空白发票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24: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或“新疆税务”APP办理纸质空白发票申领时,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寄递,免收邮寄费用。
  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建议广大纳税人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新疆税务”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事宜,申领纸质空白发票请优先选择“网上申领,邮政寄递”方式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2月14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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