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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办税服务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30
实施时间: 2020-1-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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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面对近期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作为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办税服务厅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已经要求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也请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佩戴口罩,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共同营造安全的办税环境。
  按照“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您可以在赴办税服务厅之前,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公开电话进行预约,避免在现场长时间排队。同时,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吉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助设备办税等“非接触式”办理途径,减少在办税服务厅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一、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安排,除当地政府有明确上班时间规定外,办税服务厅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于2020年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常办公。
  二、非接触式办税渠道
  (一)企业和个体户涉税业务办理
  1.吉林省电子税务局为您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的申报、缴税(费)、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
  您可通过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或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12)登陆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的办理。您可以登录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3.领用、代开发票。您可以通过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在线申请领用发票,也可以通过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领用。代开发票时,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模块、邮政网点、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代开。
  当您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拨打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服务电话0431-81912366。
  (二)自然人税收业务办理
  1.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您可以通过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专栏,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手机客户端办理。
  2.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及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业务。您可以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办理。具体操作方法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栏目下载查看操作指南。
  (三)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办理
  1.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您可以通过社保费缴费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
  2.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您可以通过扫描“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可通过“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
  (四)涉税(费)业务咨询
  您可以通过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我要咨询”或“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专栏进行网上留言咨询、智能咨询或在线咨询,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电话进行咨询。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联系电话,可从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我们将全力保障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感谢您对吉林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适逢新春佳节,吉林省税务局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健康,尽量减少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个卫生习惯做起!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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