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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专项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1-31
实施时间: 2020-1-3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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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会关注到,事务所执行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受到较大影响。我会正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并致函有关部门,提请研究年度报告披露延期问题。为落实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确保审计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作出如下专项提示。
  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相关强制措施规定,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封锁地区;离开常驻地赴相关地区审计的项目组成员,要采取相关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遵守隔离观察相关规定等。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全所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关心关爱员工,并将发现的疫情及时向相关的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二、要妥善安排疫情严重地区的审计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尽早与疫情严重地区审计客户沟通,及早谋划未能按计划时间表完成审计工作的应对措施,必要时提请客户及时与有关监管部门沟通,申请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确保审计质量。对于延期将导致超过法定披露期限的,应关注监管部门的最新通知,并提请客户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疫情严重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也应及早与其所在地区以外的审计客户沟通,在充分考虑交通、住宿、隔离观察期等因素的基础上,妥善安排延后开展审计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周密做好2019年年报审计计划的调整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关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不能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的违约责任,如因疫情影响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应就相关变更事项与客户取得一致意见。同时,还应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周密及时做好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的调整工作,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疫情防控进展,合理调度审计资源,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2019年年报审计中如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问题,请及时向我会反映。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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