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1-22
实施时间: 2020-2-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0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本公告所述燃料油,是指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产品。
  二、海关对进入出口监管仓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的燃料油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凭此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免)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述燃料油适用的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 陕西省国家税务 2015/4/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退税率 赣国税函[2009] 2009/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公告 粤国税函[2015] 2015/6/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退[免]税分等级管理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2/7/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6/9/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退税有关 苏国税函[2007] 2007/8/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 国税函[1996]43 1996/7/1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内出口退税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国税明电[200 0001/1/1
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市国家 穗财预[2012]17 2012/10/1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出口退[免]税在线申报平台的通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