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人员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20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评协办[2020]3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0-1-13
实施时间: 2020-1-13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50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20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网络培训的对象为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自愿选学。
  二、培训方式
  学员可任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培训。
  资产评估师使用本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编号(8位)和身份证号登陆学习。
  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学习。
  三、培训内容
  为市场主体的各类资产价值及相关事项,提供测算、鉴证、评价、调查和管理咨询等各种服务应当掌握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等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职业规范以及有助于拓宽视野、更新理念、提升综合素养的内容等。
  四、培训学时
  网络培训实行学时制管理。资产评估师网络培训每年所确认的继续教育时间为60个学时。资产评估师所选课程学习结束并经考试合格后,培训学时将自动记入中评协培训管理系统。
  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五、培训费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培训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80元(不限学时),学员可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远程教育平台交纳。
  六、培训时间
  网络培训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师参加网络培训,确保网络培训的有效实施。
  (二)学员可以将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反馈中评协考培中心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考培中心:陈鹏;
  联系电话:010-88339665;
  邮箱:chenpeng@。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青 王怡然;
  联系电话:4000630318;010-64505252;010-64505268;
  邮箱:wangy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何佳瑛 杨方方;
  联系电话:4009005955;021-69768038;021-69768138;
  邮箱:yangff@snai.edu。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1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黑会协[2011]58 2011/11/25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 皖价服函[2013] 2013/5/2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2022/5/10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通2024年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的 陕会协[2024]37 2024/1/26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 冀财会[2010]20 2010/3/17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 财会[2019]26号 2019/3/1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绍市财会[2007] 2007/5/3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粤财会函[2019] 2019/1/7
关于检查考核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 会协[2007]43号 2007/6/28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 宁财会[2013]26 201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