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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25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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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经研究,决定将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扩大至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的申请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以下简称“无纸化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资料,只需提供经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二、无纸化企业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
  三、无纸化企业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并自行打印盖有无纸化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出口退(免)税相关电子文书。如有需要,也可以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纸质文书,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出具。
  四、无纸化企业应将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备查。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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