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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改革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12-26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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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也可通过“掌上海关”APP开展非涉证、非涉检、非涉税情况下的概要申报。
  二、境内收发货人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实际进境的货物均可采用“两步申报”。
  三、推广“两步申报”改革同时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一种模式进行申报。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7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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