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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19
实施时间: 2019-12-1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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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扣缴单位:
  自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在广大扣缴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个人所得税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减税红利惠及广大纳税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确保纳税人明年继续及时、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贵单位关注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提醒员工及时关注2020年享受专扣政策的信息。
  为确保纳税人2020年及时、准确享受专扣政策红利,请在12月份及时提醒单位员工关注前期填报的专扣信息变化情况,如有变化及时修改;同时,考虑到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可能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未能在12月份关注、修改专扣信息,对于这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帮助其自动将今年已填报的专扣信息的有效性延长至2020年(前期专扣信息核验时,经税务机关通知修改但拒不修改的纳税人除外)。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的或者专扣信息产生变化而没有及时修改的纳税人,也要提醒该情况有可能会影响其继续享受专扣信息或者影响其纳税信用。请随时关注、下载职工填报信息。
  二、提醒并告知员工2019年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办理渠道。贵单位员工如果2019年有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可抓紧在今年12月份发工资前填报信息,在今年最后一个纳税申报期补充享受本年度未享受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同时请贵单位及时在扣缴客户端下载更新专扣信息,确保员工及时享受。
  三、准确办理个税扣缴申报。贵单位日常扣缴申报的每一位纳税人的身份、收入、缴税等信息,将会直接影响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纳税信用。为避免有误的扣缴申报数据给纳税人带来困惑和不良影响,贵单位必须准确、规范办理扣缴申报。如今年已扣缴申报数据有问题的,请尽快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版)》[下载地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wdt/ztzl/grsdsggzt/czfd/201911/445e06e574664cd49e5fdaa8b2698041.shtml]的要求,抓紧时间更改。
  如还有疑问或困难,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将竭诚做好服务。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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