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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1-14
实施时间: 2019-11-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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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4日起将上线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打印、交付、查询等公共服务 。推行初期,主要适用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日起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税务UKey,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政策问题可拨打12366咨询,有关登录、安装、操作使用及环境等问题,可拨打12366-9-1咨询。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以及存量纳税人可继续按照原有渠道和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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