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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中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9-11-8
实施时间: 2019-11-8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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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协会关于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中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办〔2019〕083号)要求,协会将组建“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中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 ,负责重庆地区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中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现将组建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评审人员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或行业专家可以向协会提出入库申请,由协会择优选入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
  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所负责的评估业务均未被相关监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发现重大问题;
  2.行业专家应当在经济社会领域有较高声望,具备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在本行业的管理、研究领域有较高造诣;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
  1.评估专业人员连续执业不满五年的;
  2.行业专家不具备高级职称或从事本行业管理、研究工作不满十年的;
  3.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从业、没收违法所得,或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曾被判处过刑罚的;
  5.近五年曾因违反所属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受到过自律惩戒的;
  6.曾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申请时间、方式及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3日;
  (二)提交资料:《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申请表》、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方式:以扫描件方式发送邮箱:425635291@。(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按个人申请,协会初审、公示、审定等程序进行;
  (二)联系人:徐畅 蔡雪晴  联系电话:67031028;67031029。
  附件:
  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申请表。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1月8日

相关附件:
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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