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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申报的提示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1-1
实施时间: 2019-1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272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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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进行增值税申报的纳税人请注意: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已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sbf.dalian.chinatax.gov.cn:8401),其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为: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注意:纳税人不进行此项操作,将无法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回退税款所属期、异常发票查询等。
  需要注意的是:
  纳税人通过扫描认证等任何形式确认的发票均需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此项操作需要税控设备,若没有税控设备的纳税人需要抵扣进项税额,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ukey设备。
  优化后的抵扣勾选流程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纳税人点击申请统计后,需要5分钟左右方可点击查询统计),扫描认证的发票可直接申请统计,以上步骤全完成后即可进行申报。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在确认签名之前撤销勾选,重新确认用途后再勾选可抵扣发票。
  纳税人可点开下方链接观看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辅导,也可以通过大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税务视频”栏目、纳税人学堂“视频课程”栏目学习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内容。
  附件: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1日

相关附件: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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