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0-31
实施时间: 2019-10-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7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为提升申报数据质量,切实保障2020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进行,近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了升级,新增了在线更正往期申报以及修改录入错误的身份信息等功能。
  现发布《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见附件)。该指引主要用于指导扣缴单位处理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因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形成的异常档案数据、扣缴申报存疑数据、纳税人相关异议申诉数据及其他可能存在申报错误的疑点数据。对于无居民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存在扣缴申报错误疑点和异议申诉事项的,可参照该指引处理。
  如果您发现扣缴申报情况存在问题,请按照指引的步骤和方法开展数据修正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附件: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代扣代缴单位个人所得税全员全 京地税个[2007] 2007/11/5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有关问题的 渝地税发[2002] 2002/7/23
厦门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06/6/2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 湘地税发[1999] 2000/1/1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提示 2015/10/2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 湘地税函[1998] 1998/8/12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证券公司代扣代缴个人股东账户 闽地税发[2008] 2008/7/28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在电子税务局中受理2020年 2021/1/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