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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的重要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0-31
实施时间: 2019-10-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609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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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1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发票系统2.0版)在青岛市正式上线运行了,上线运行初期,敬请您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环境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支持 WINDOWS系列( 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8、 WINDOWS10)操作系统,支持IE8以上浏览器(不含IE8)及火狐、谷歌等浏览器,同时还需要下载数字证书客户端控件并按照说明安装使用。
  如果您在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时出现连接异常,请确认您的客户端环境,特别是要确认浏览器的版本。
  二、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发票系统2.0版集成了税控系统、电子底账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税务端和企业端),涉及税务系统较多,上线运行初期可能存在部分稳定性问题,恳请您谅解,并在稍后时间重新登录使用。
  同时,近期各办税服务厅可能出现业务办理高峰,敬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如非紧急业务请尽量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延后办理。
  三、票源下载和逾期抄报税
  前期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发布通知,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5日17时前将所申领发票的票源信息下载完成,并及时完成逾期抄报税,否则发票系统2.0版上线后需要较为复杂的处理程序。
  目前,仍有较多纳税人未及时完成票源信息下载和逾期抄报税,对于此类问题,办税服务厅受理后,需提交后台进行逐户运维处理,工作量较大,请相关纳税人耐心等待。
  四、系统重大变化
  “青岛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界面和操作方式与原系统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纳税人尤其要关注以下重大变化:
  (1)勾选认证变化。发票系统2.0版上线后,除特定企业以外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抵扣凭证,即使已经通过扫描认证,仍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签名确认发票用途,特定企业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请纳税人尽量选择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认证。
  (2)新增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模块。纳税人勾选为不抵扣的发票,默认是全额不抵扣,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发票一旦进行了“不抵扣勾选”在以后任何期间就不能再进行抵扣勾选,需谨慎操作。
  (3)新增发票抵扣“有效税额”一栏。对于进行抵扣勾选的发票,默认全额抵扣,但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有效抵扣税额: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外,既用于应税又用于免税,只能抵扣应税部分税额,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填写有效税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处录入有效税额后,差额部分将无法继续勾选为其他用途,无法再抵扣。
  五、培训资料
  培训资料可通过青岛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下载学习,具体地址为:
  http://qingdao.chinatax.gov.cn/bsfw/xzzx。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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