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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19]19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10-25
实施时间: 2019-10-25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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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披露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事项,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化解质押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做好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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