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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境外证券期货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7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7-25
实施时间: 2019-7-25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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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境外证券期货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19年7月25日

相关附件:
境外证券期货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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