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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会计监督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6-28
实施时间: 2019-6-28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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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资产评估法》赋予的会计监督法定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部署要求,自治区财政厅本级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有效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防范化解财务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5家,包括投诉举报4家,延伸检查11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执业质量、保持设立条件、业务报备、财务管理等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执业准则,有较强的风险意识,质量控制体系趋于完善。但是,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家会计师事务所在各地设有多个业务点,允许业务点以本所名义执业,质量控制失衡;1家事务所通过协议方式,允许11名注册会计师在本所挂名而不在本所执业;3家事务所存在隐瞒不提供审计资料的情形;2名注册会计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把印章放在事务所里保管,由事务所根据业务需要使用;4家事务所未进行业务报备,9家事务所业务报备不完整;12家事务所共61个审计业务项目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5家事务所共15份审计报告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5家事务所共7个审计业务项目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共检查企业12家,检查范围为2017年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及2016-2017年企业获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规范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等,企业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实施绩效管理等。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部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报表与账簿数据不一致。主要问题有:一是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6家企业资产不实,8家企业收入不实,5家企业费用不实;二是会计信息披露不实或不充分,1家企业账实不符,4家企业账表不符;三是4家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四是部分账务处理不恰当,7家企业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五是6家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六是未按规定设账,3户企业未按规定设账,在检查时无法提供与会计报表相符的会计账簿。
  三、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共检查资产评估机构5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执业质量、内部管理、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和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从检查情况看,所抽查的65份评估报告以单项或者资产组合报告为主,普遍存在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取值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四、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南宁金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撤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对广西跃众华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汇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暂停执行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广西嘉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江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汇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河池龙江会计师事务所、钦州中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广西中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林志光、黄忠山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刘彬予以暂停执行业务九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金春玉、朱光媛、覃家兴予以暂停执行业务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邓洪坚、马翠峰、刘慕洁、唐迎欢、李剑平、柳丽虹、李永儒、林河源、蒋素娇、莫运清、郑炜宁、阳春芳、唐敦平、曾志光、陈仲杰、李人柱、孙小红、彭翠霞、卢庆生、莫振军、阳红梅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广西灵山县三木家具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下达了处理决定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广西博华三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6家事务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南宁开宗资产评估事务所等5家评估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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