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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2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9-18
实施时间: 2019-9-1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067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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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为了配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现对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相应升级调整,形成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2.190920)版,生产企业继续使用前期已经发布的申报系统2.1.09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本次发布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2.190920),自2019年9月19日启用。同时,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将于2019年9月18日晚上进行配套升级,届时将暂停综合服务平台服务,暂停时间约为2个小时。
  二、升级内容。增加出口退税率调整过渡期申报提示相关功能。具体升级内容可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或者软件升级包说明文档获得。
  三、升级方式。(一)在线升级。企业登陆申报软件后,可以通过左下角“升级信息-申报软件信息-点击升级”完成在线升级。(二)手动升级。企业通过下载、安装软件升级包的方式升级。
  下载路径:最新软件及说明文档,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外网/纳税服务/下载中心下载,或者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索要,也可以通过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
  为了不影响您正常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请您进行数据备份后及时升级申报软件,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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